标签ad报错:该广告ID(3)不存在。
您当前的位置: 抖音公关 > 信用修复

征信修复是骗人的吗

作者:admin 时间:2022-09-21阅读数:人阅读

信用调查的不良记录可能会影响贷款、信用卡等银行业务的审批。我该怎么办?一些公司看到商机,打着征信修复和征信洗白的旗号,收取高额服务费。最后,他们往往无法完成修改,不退款或逃跑。征信修复到底可信吗?被骗的服务费能回来吗?7月12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了一起信用修复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二审认定双方签订的信用记录上诉咨询协议无效,判决公司全额退还服务费1.7万元。

2020年12月,小艾发现自己有多张信用卡和长期逾期贷款还款记录。她很担心,这些不良的信用记录可能会影响她将要申请的银行贷款。经朋友介绍,小艾得知畅畅公司可以帮她修复不良信用记录。小艾很高兴,立即开始联系。

经沟通,小艾与畅昌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签署了《信用记录申诉咨询协议》,协议规定畅昌公司为小艾提供以下咨询服务:1。信用报告解释和说明;2.信用报告异议投诉咨询,双方还就服务期限、服务费、基本义务、协议生效、违约处理等达成协议。

当天,小艾就向畅畅公司支付了服务费1.7万元,并在付款时附言“小艾修复征信”。付款后,畅畅公司员工邀请小艾建立了“小艾征信修复”微信群,在群内沟通服务事宜。小艾按照畅畅公司要求提供了申诉所需材料,并多次在微信群中询问办理情况:“离年前只有一个月”“年后急用”“半个月后能否修复好”。

昌昌公司的员工回答说:尽量在几年前给你一个紧急插队、目前银行正在处理和处理速度不是那么快。然而,2021年1月30日后,小艾再次询问了小组的进展情况,小组中没有人回复,员工们似乎集体消失。3月3日,小艾在小组中留言说:如果维修不好,退款,但没有人回答。

修复没有完成,钱也没有退还。愤怒的小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双方签署的信用记录上诉咨询协议。昌昌公司退还了1.7万元的服务费,并支付了6000元的律师费。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无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小艾和昌昌公司签署的《信用记录投诉咨询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为两个内容:信用报告的解释和说明、信用报告异议投诉咨询,不涉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修复,昌昌公司的业务范围不涉及此内容。小艾为修复不良信用记录而向畅畅公司支付费用,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因此法院难以接受小艾的主张。畅畅公司经一审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应诉,视为放弃自己相应的诉讼权利,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小艾的全部诉讼请求。小艾拒绝接受,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小艾上诉:双方签署信用记录投诉咨询协议:如在委托服务期间(90)因乙方原因未完成信用记录投诉,经双方确认核实协商后,乙方按照本协议未成功投诉的比例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昌昌公司也承诺在微信聊天中修复不良信用记录。委托服务期届满,昌昌公司未提供完整的咨询服务,应退还服务费,并支付律师费6000元。畅畅公司二审未应答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双方签署的《信用记录上诉咨询协议》确实包含了小艾上诉的内容。另外,协议规定,上诉咨询服务的完成标准以电话核实或信用报告为准。

二审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现,小艾表示,如果涉案协议被确认为无效,无效后果请求将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1。双方签署的信用记录申诉咨询协议是否有效;2。如果信用记录申诉咨询协议无效,应如何处理后果。关于争议焦点1,双方签署的信用记录申诉咨询协议应无效。首先,结合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微信记录、小艾的付款金额和备注,可以确认双方的真实目的不是简单的信用报告解释、解释和异议投诉咨询,而是消除或抹去小艾行业现有的不良信用记录。其次,我国征信法规定,征信记录是对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真实的,必须保存5年,不能删除。最后,本案的争议协议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小艾涉及的不良信用信息是其信用状况的客观表现。小艾与昌昌公司签订了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合同,不仅违反了诚人行为准则,而且扰乱了信用调查行业的健康发展,增加了社会交易成本,最终损害了社会公共秩序。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对信用社会的创造产生了负面影响,不利于促进良好习俗,不应得到支持。如果《征信记录申诉咨询协议》无效,后果如何处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法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给予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各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本案中小艾与昌昌公司签订的《征信记录申诉咨询协议》无效,昌昌公司应按本协议取得的1.7万元返还给萧艾。至于小艾要求长昌公司支付律师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支持小艾为解决纠纷而支付的直接损失。因此,上海一中院作出上述判决。(化名)胡桂霞民事审判法官三级高级法官法官表示,2013年3月实施的《征信行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业务是指收集、整理、保存和处理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并向信息用户提供活动。信用调查服务可以使交易主体以较低的成本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一方面,它可以防范交易风险,另一方面,它可以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的交易机会。但随着征信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与征信相关的虚假宣传和诈骗套路层出不穷。本案主审法官胡桂霞指出,征信行业在建设诚信受益、破坏信任处罚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创造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征信法规定,征信记录不得随意删除。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收集、保存、提供的信息有误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胡桂霞法官提醒,个人应合理消费、合理贷款、按时还款,逾期后及时还款,不相信信用调查修复骗局,诚实守约,共同建设更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

标签: 信用修复
会员头像

admin

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文章详情页底部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