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审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或
作者:admin 时间:2022-10-26阅读数:人阅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今天召开。《反电信网络欺诈法》草案第三次审议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草案第三次审查规定,从事电信网络欺诈活动的相关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录信用记录,并制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同时,明确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上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加强了对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处罚,在刑法作出刑事责任规定的同时,对行政处罚作出了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民事责任和信用记录。如草案规定组织、规划、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收一万元以下罚款。电信网络诈骗罪是一种预防性犯罪,宣传教育预警十分重要。对此,草案三审稿进一步规定了宣传教育,使反电信网络诈骗从亡羊补牢转变为未雨绸缪。草案规定,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反电信网络欺诈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明确相关行业企业及时提醒用户新的电信网络欺诈手段;规定电信网络欺诈奖励制度。
同时,鉴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严重侵犯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来源:央视新闻
上一篇:信用修复合法吗信用应该如何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