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带领苹果重新踏上了创业的道路
置,而IBM硬件逐渐被边缘化了。
IBM曾是世界上最大的计算机公司,也曾是世界上经济效益最好的计算机公司。1985年,IBM的通用大型机毛利率高达85%,中小型机毛利率高达50%,占世界通用大中型计算机市场的70%。然而,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计算机向小型化的个人电脑发展。到了1993年,IBM连续亏损已高达168亿美元。IBM已不是电脑业的象征,电脑业有了新的偶像——微软和英特尔。
为了争夺个人电脑浪潮的主导地位,IBM和苹果结成了联盟,推出PowerPC芯片,目的是撼动英特尔对个人电脑业的控制。接着,IBM重点开发OS/2,来抢夺微软视窗系统在台式机上的市场。
但这种针锋相对的策略并不奏效,因为随着康柏和其他电脑制造商加入微软的阵营,IBM打阵地战的策略失败。90年代中期,IBM的新任董事长郭士纳做出决定,放眼未来,不再以OS/2和微软视窗系统在台式电脑上竞争,而是向软件和服务转型。
IBM试图通过阵地战撼动微软和英特尔的地位,结果失败了。10年后,苹果公司另辟蹊径,用一种新的方式建立了新的产业形态,撼动了微软和英特尔的领导地位。
再比如,大家公认中央处理器的王者是英特尔,有一家公司AMD一直在跟英特尔竞争,却一直不能超越英特尔。为什么?因为AMD一直跟着英特尔的游戏规则走,比谁计算能力更强。
但另外一家公司却在另一个层面上打败了英特尔,这家公司是ARM。ARM不比谁的计算能力更强。它就比功耗低,就做低端市场,就做不起眼的手持设备。手持设备最致命的就是耗电、发热。但当手持设备流行起来,手机、机顶盒、汽车、家用电器里面都是轻量级的中央处理器,ARM就起来了。ARM也投资不起英特尔那种10亿美元的大工厂,它就把所有的设计方案输出。今天苹果、三星、华为都做自己的芯片,但都是靠ARM的授权。这就像美国人不在本土打仗,却到其他国家空投AK47步枪,结果英特尔就陷入了人力战争的汪洋大海。反过来今天英特尔要学低功耗、低计算能力反而很痛苦,因为这需要引刀自宫。
颠覆式创新做好了,你会让对方所有的优点都变成包袱。今天ARM开始做服务器,开始向英特尔发起进攻。服务器本来是功耗最高的设备,但是今天大家开始讨论怎样建一个计算中心把功耗降下来,这就是ARM创造的新的游戏规则。
各种商业战争的案例,都教给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当你面对强手的时候,一定不要按照它的节拍跳舞,按照它的节拍跳舞你就死定了。你要想办法通过反向思维,通过逆向操作,在用户体验和商业模式上创造一种新的游戏规则。
乔布斯是如何对苹果进行颠覆的?
乔布斯在1997年重返苹果之后,在最初的三年也曾经在热门的个人电脑上进行微创新。比如,他设计了一些苹果机彩壳,一时间争取到了眼球,但并没有成功,卖个人电脑卖不过戴尔,卖系统卖不过微软。没办法,乔布斯只好从大公司看不上的MP3开始。
我认为,从2001年做iPod开始,乔布斯带领苹果重新踏上了创业的道路。iPod是一款MP3播放器,当时MP3已经满街都是。对于像微软、戴尔这样的大公司来说,MP3没有前途、没有价值。以马后炮的方式来看,乔布斯做iPod,实际上是打了一场侧翼战,避开了当时主流竞争对手的主战场,通过微创新,达到了颠覆市场的目标。
有人说,乔布斯的一生是神一样的传奇,但我觉得苹果的成功并不是高瞻远瞩、缜密规划的结果。从iPod到iPhone,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一个值得琢磨的问题。
乔布斯二次创业,是从一个普遍需求开始的,这是他成就一项伟大事业的基础。有人说,乔布斯善于创造需求,我觉得这是扯淡。没有人能够创造需求,对音乐的需求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乔布斯所做的,只不过是通过iPod把听音乐的体验做到了极致,满足了人们的需求。
iPod之所以能够流行,首先在于它一流的设计,跟其他MP3相比,iPod鹤立鸡群。再一个微创新,是里面的东芝小硬盘,号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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