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读者购买的图书来推荐其他相关产品
网上卖书开始,亚马逊率先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进行各种创新,创造了很好的客户体验。例如鼓励读者写书评,利用读者购买的图书来推荐其他相关产品,等等。这些是传统书店没办法做到的。这些创新被迅速模仿后,亚马逊在物流体系上投入巨资,提高库存周转,加快货物递送速度;顾客不仅能更快地拿到货,还能在线查询订单处理情况。
最新的案例应该算是下面这个。《华尔街日报》刚刊出一篇文章《亚马逊最厉害的武器——贝佐斯的偏执》,这篇文章的作者提到,他在亚马逊网站购买了一条价格13美元的运动裤,到货后发现裤子太大想退掉。结果他收到亚马逊的一条重要的消息:他作为一个重要顾客,无须退回这条运动裤就可以拿到退款。换句话说,在评估顾客的重要程度,以及评估退货产生的费用可能会超过这条运动裤的价值后,亚马逊决定让这名顾客白拿一条运动裤。
贝佐斯一直强调的“客户体验”,在亚马逊到底有多重要?
《彭博商业周刊》记者布拉德·斯通所著《一网打尽》[6] 提到这样一个细节:贝佐斯有一个公开的电子邮箱,他会阅读大量的顾客投诉,在邮件中加上一个“?”,然后,把电子邮件转发给相关的亚马逊员工。虽然电子邮件营销为亚马逊挣了很多钱,但是因为顾客强烈投诉,一些生殖健康类产品最终在贝佐斯的要求下停止了邮件营销。
为什么亚马逊会把客户体验放到这么重要的位置?
我的理解是,零售业作为服务行业,是体验式经济的前沿阵地。传统的经济模式是,制造电视的企业把电视卖给顾客,就完成了销售任务。电视是耐用消费品,企业巴不得顾客从此再也不来麻烦自己,这样它可以用广告和其他手段吸引新顾客。但是,零售业本来利润率就低,它必须依靠顾客持续购买才能产生规模收入。这就意味着像沃尔玛、亚马逊这样的零售企业必须得产生好的客户体验,顾客在购物过程中感觉舒服,才能以后再来购物。这如同我一直强调的那样,任何企业都应该像零售企业一样。用户使用产品的过程,是企业与用户对话的过程。用户买到产品,并不意味着销售任务结束,而是体验之旅才刚刚开始。
这样,大家也就能理解,为什么无论是沃尔玛还是亚马逊,都会舍得将巨资投到物流体系上。好的物流体系不仅能让企业精打细算,花好每一分钱,还能让顾客尽快拿到货,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贝佐斯崇尚的“飞轮”理论则是亚马逊体验为王的形象化表达。李黎女士在其《亚马逊的三个顾客》一文中写道:贝佐斯认为,在亚马逊的“飞轮”里,当客户体验更好的时候,流量自然会增加,更多的流量会吸引卖家来网上卖东西,这样顾客就有了更多更丰富的选品,获得更方便的服务,这也将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随着“飞轮”的不断成长,亚马逊的运营成本会被分摊,成本结构将会更加合理,还可以将省下来的钱返还给消费者,以形成更低价,这也是提升客户体验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个“飞轮”理论,不仅适用于电商,而且适用于所有的互联网公司。
对于贝佐斯来说,亚马逊孜孜以求的卓越的客户体验,已经构成了壁垒。在最近几年,贝佐斯极力扩张,亚马逊到底是一家零售公司、技术公司,还是一家数据公司?看起来,它更像一家基础设施公司,只要有销售行为,它就可以凭借自己卓越的客户体验无处不在。
先创造用户价值,然后再产生商业价值,这是我一直强调的。从亚马逊的股价来看,在2009年之前,它一直每股低于50美元。从1994年创立开始,投资者就对这家公司争论不休,因为它总是不按照华尔街的章法来做事,华尔街也不知道它到底会长成什么样。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贝佐斯不讲如何为股东创造最大的价值,反而大讲如何创造最佳的用户体验。他四处出击花巨资构建了大量用不完的基础设施。这让亚马逊的投资回报率一直无法提高,然而它的客户群体却一直保持增长,且忠诚度高,帮助亚马逊一路打败了众多竞争对手。这让华尔街又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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